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 号),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本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培育
学校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立项项目分设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学校鼓励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积极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 申报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项目申请者须学业优秀、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且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较大兴趣,能够完成创新性或创业性研究项目设计、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创业实践等工作。
2.项目申报以团队方式进行,项目主持人限1 人,项目总人数须满足 6 人(含主持人)且不能超过6 人,主持人和成员均只能参与 1 个项目,不允许出现1 个同学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情况。项目负责人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一般不允许变更项目及人员信息。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3.申报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一到两名,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科研能力或创业指导思维。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还应有 1 名企业导师。
4.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探索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实践性等特点,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特色鲜明,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经济等实际相结合。
四、项目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组织初审、申报。按照附件1 要求的推荐项目数量,组织各专业年级学生积极参加申报,完成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2.各学院对基础申报项目在学院内部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对与历年大创项目类似、题目重复的项目不予以立项,将推荐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推荐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重点项目经过学校复核后,直接推荐进入省级项目评选。一般推荐项目作为校级项目的备选项目。重点项目数量根据去年获批的省级和国家级立项项目数、学院在校学生数比例、专业优势等综合确定。
3.所有申报项目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潍坊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 所有推荐项目需要根据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类项目类型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 3)。
4.各项目申报书以“项目编号(汇总表内序号)+项目名称”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推荐项目两个文件夹连同汇总表(附件 2)一起报送。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 5 月 25 日将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805263903@qq.com,联系人:韩桂红,电话:8785851。指导教师签字及学院盖章的一份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5 月25 日前交至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二楼 208 房间。
5.创新创业学院将统一组织通过复审的重点项目进入省级评审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管理平台信息填报。未能获批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重点项目和所有一般推荐项目进入校级项目池,作为校级项目开展项目研发。
6.各学院通知重点项目和一般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扫码加入“潍院 2023 大创计划管理群”钉钉群,后续阶段及时查看相关通知要求。
五、政策支持
该项活动已列入学校中层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指标体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和学校将分别对立项成功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实施给予规定的经费支持,学校对立项成功的校级项目实施给予适当经费支持。立项成功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的指导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发放教学科研奖励。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确保按照分配数完成校级重点和校级一般项目的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立项数如果不能完成将删减分配的校级重点项目数。
2.项目研究期限定为一年,自学校公示之日起实施。各学院评审时应综合评价项目按期结题的可行性,不能按期结题的,应先培育,待条件成熟后再申报。本次立项申报的同时,教育厅将对 2021 年以来学校立项的所有项目进行结题检查,要求学校完成上报。按期结题是后续申报限额的综合考量因素之一,各学院需多加重视。
3.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须成立院级大创项目评审小组或者自行联系外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对与历年大创项目类似、题目重复的项目予以避免,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最终形成院级评审过程性报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与立项申报书以及立项汇总表、公示材料一并上交创新创业学院。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指标数分配表
附件 2.潍坊学院 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三种申请书格式.rar
附件 4:2023 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创新创业学院
2023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