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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发布者:韩桂红发布时间:2025-08-09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摘录: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年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政策时限:自2025年5月9日起。

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

(2)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领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季度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证号码、毕业年度、电话号码、灵活就业情况,社保登记信息,并经本人签字)、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毕业证书复印件。

办理渠道: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

文件来源:依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25〕13号)。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摘录: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政策时限:自2025年5月9日起。

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工商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补贴申请。

(2)经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材料: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就业人员个人身份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核验。

办理渠道: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

文件来源:依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25〕13号),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政策摘录:就业见习对象是指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单位为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结束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年度内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年度内所有完成见习人员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不含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申报程序:见习单位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传并在就业见习模块进行登记。见习完成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各级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验见习人员个人身份信息和各项补贴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并按规定报当地财政部门后,拨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户。

申请材料: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山东省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花名册》(见附件5)、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的银行凭证、工伤保险缴纳凭证或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山东省就业见习鉴定表》《山东省就业见习终止证明》。对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申领差额补贴,无需提供材料。

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定期检查就业见习工作的组织实施、岗位募集、制度执行、政策落实和见习实效等情况。加强对见习单位的管理,监督指导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建设、见习计划执行、人员权益保障、留用见习人员就业等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发放的内控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和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加强部门间信息对比,对见习单位提交的资料严格核实,防范骗取、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通过上门调查、资金抽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就业见习检查工作。对虚报、谎报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单位资格,追回骗取、套取的资金并按规定对直接负责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件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25〕13号)。

 

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

政策摘录:30周岁(含) 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山东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非山东户籍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的山东户籍全日制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下限为专科。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申报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个人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调剂、体检、确定招募人员名单、岗前培训。

申请材料:《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签订协议书。

办理渠道:全省统一发布招募公告、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文件来源:《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3号)、《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25〕3号)

邮政编码:261061
联系电话:8785851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